說好的“和田玉”,誰知到手竟變成大理石!近日,寶山區人民檢察院將朱某、王某、張某、李某4名犯罪嫌疑人以詐騙罪提起公訴。 2017年5月,趙老太經過寶山區某花鳥市場,看見一個攤主(王某)正向男青年(朱某)以700元的價格收購玉。朱某看到趙老太,隨即說:“我有幾塊祖傳的和田玉,因為外面欠了6萬元賭債,愿意便宜點賣給你!壁w老太覺得不靠譜,轉身離開。 王某拉住趙老太告訴她,這是難得的好玉,如果買下可以賺很多錢,還稱無論趙老太以多少錢購入,他都會以七萬元收購,交易成功后還將手機、戒指送給趙老太并另給予5000元獎勵,F在自己打電話去借錢,趙老太負責幫忙留下朱某,避免玉被人買走。 沒多久,一中年男子(張某)拿來一個包,里面有一大疊錢。但趙老太怎能想到,這一包錢只是朱某等人撒下的誘餌,只有第一層是真錢。王某叫趙老太與朱某交易,交易完后把“玉”給他,他再把錢給趙老太。老太信以為真,覺得轉手賣玉能賺上一筆,于是跟著朱某到別處交易了。 朱某帶著趙老太來到附近一家銀行旁的綠化帶,趙老太通過支付寶轉給朱某28000元,買下6塊“和田玉”(四個長形、一個手鐲、一個貔貅)。正在趙老太沾沾自喜時,攤主與男青年早已逃之夭夭。趙老太回過神才發現,號稱要讓她賺大錢的朱某一行人早已不見蹤影,后經鑒定,發現6塊“和田玉”均為大理石。這時的趙老太才恍然大悟,感覺自己被騙遂報案。 近日,寶山檢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朱某、王某、張某、李某結伙,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用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的手法,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較大,以詐騙罪提起了公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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